竞争的方式大体分起来有两种:择手段与不择手段的。虽然用两种方最终或许会取得近似的结果,但本质却截然不同。
商业卧底是择手段还是不择手段的竞争方式?采用此法的人们总结出:商业卧底是知彼之术中最有效也最恶劣的一个办法。
从震惊到漠视;从理解到接受;从旁观到应用。
越来越多的企业不仅逐渐认可了商业卧底这一竞争手段的存在,还将这种方式列为竞争手段之一。所以,今天的企业再看这个问题时,已经不再是考虑这种手段的合法性,而是有效性了。
二十年前做企业靠的是机会与努力,二十年后做企业靠的则是核心竞争力。
而一个企业的核心技术是最为对手所觊觎的,所以企业中的商业卧底,将是企业面对所有危机中的第一种。
今年的春天格外的冷,但从二月中旬开始的“联电遭闪电彻查事件”却沸沸扬扬,不是一般的热闹。
所谓“联电遭闪电彻查事件”,是指今年北京时间2月17日,我国台湾地区芯片生产厂商联华电子被指控在大陆进行非法投资一事。对于这件事的始末我们且不去关注,但在2月18日,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在其亲自撰写的声明中,点名在此事件中有“商业卧底”搞鬼,并且直接指出“卧底”就是曾任职竞争对手企业中芯半导体的员工陈澄佑。
作为台湾龙头企业联电的董事长,曹显然不会信口开河。但如果确有其事的话,就难免让人毛发皆竖??一个“商业卧底”,居然可以掀起如此之大的波澜。
卧底古而有之,但多数是用在战争或者可以说是用在政治上面的,政治与道德无关,所以这种卧底在胜利后往往受人尊敬,比如绝代美女西施。
而今天,在企业的竞争间也出现了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卧底,这种行为就值得大家去探讨了。众多商界人士都将许多兵法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宝,但是那些是服务于战争的宝典,用于政治与权力斗争是一种“术”,而用于商业竞争中,就要牵扯到道德问题,退一步说,既便不考虑道德问题,那还有一个法律问题在里面。
关于商业卧底,一直众说纷纭。合法与否,合理与否,还要根据目的与结果来分辨。
偷师为学艺---创业型卧底
创业型卧底是眼下最普遍的现象,也是最无法定论的一种现象。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更多的年青人选择自主创业。但是创业要承担很很大的风险,让人无从“下手”。
于是,聪明人有了聪明主意:偷师学艺。
北京金海广告公司的总经理陈金海走的就是这样一条路。三年前,二十三岁的陈金海从中央美院毕业,找了几份工作都很不理想。他虽然学的是设计,但却并不喜欢做广告设计,“最大化的赚钱是我的理想,但如果靠做设计师来实现我的理想会很慢也很难,所以决定自己创业”。陈金海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从毕业以后,陈金海都在广告行业工作,所以对这一行业的了解比较深,所以他决定开一家广告公司。在分析了各类广告公司之后,他发现,只有做媒
- 【郑重声明】
- 免责声明:成功领袖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成功领袖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以上内容仅供网友学 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 《商业周刊》25项企业文化新思维:诚信为首
论商业零售企业形象战略
华润啤酒(3)- 商业案例之四
传统商业逻辑的“破相”
《21世纪的书:信息时代商业思想10×10阅读》
激发文化的商业力
全球商业领袖的10大挑战
强化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建设
城市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建设的探索
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创新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