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正毅
唐海根伙同周正毅勾结他人,另有重大行贿犯罪等嫌疑。
如果没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唐海根将不得离开他现在所住的地方。
昨日,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周正毅身边曾经的得力干将,周正毅之兄周正明的妻子的兄长唐海根,已于2006年12月29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同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他进行立案侦查。一份上海证券报记者拿到的“关于撤消唐海根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的说明”称,唐海根涉嫌伙同周正毅,勾结他人,挪用大盈资金2.065亿元,同时涉嫌重大行贿。
大盈被挪资金2.065亿
知情人士透露,唐海根此次所以“出事”,原因之一在于“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发现,唐海根存在伙同周正毅勾结他人挪用大盈资金2.065亿元的嫌疑”。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称,这2.065亿元的资金,被大盈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周正毅旗下的上海市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成两笔加以挪用。
据悉,第一笔是1亿元的土地预付款。2003年1月,大盈与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作意向书》及《谅解备忘录》。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大盈于2002年12月底支付了1亿元的土地预付款。但是,钱付出去后,上述土地使用权并未转让给大盈。
大盈在一年多后披露的2003年年报中称,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已将这1亿元支付给了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集团是农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当时持有大盈15%的股份,位列第二大股东。农凯集团再通过旗下的上海市农业投资公司持有大盈14.20%的股份,从而成为大盈的实际控制人。
第二笔是1.065亿元的借款。这笔借款3年多前即已曝光。2003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在对大盈进行巡检时发现,大盈违反公司章程,未经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就将1.06亿元借给了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大盈的独立董事称,公司经营管理层未履行告知义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发表独立意见。
“这两笔钱,随着2003年5月份周正毅出事,后来都没有归还给大盈”,知情人士称,“这些钱到底被周正毅用在了何方,目前尚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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