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Favorite | Sitemap | search
  • 成功栏目导航
  • 成功教育学
  • 成功创业者
  • 成功投资者
  • 成功管理学
  • 成功心理学
  • 领袖栏目导航
  • CEO
  • CFO
  • CIO
  • CTO
  • CKO
  • CHO
  • CMO
  • CNO
  • CQO
  • CBO
  • CCO
  • CVO
  您现在的位置: 成功领袖网 >> 首席执行官CEO >> CEO对话 >> 文章正文
马蔚华建言:允许银行入股非银行金融机构

马蔚华

  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长马蔚华建言,在经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核准后,应允许银行投资入股或控股非银行金融机构。

  他建议,进一步修订《商业银行法》,将间接的“预留通道”式的规定修改为直接的“开放通道”式的规定。具体而言,可将第四十三条作如下修改:“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直接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或者向非金融企业投资。但在经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核准后,可投资入股或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年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卡公司、保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协调,建立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联席监管机制。”

  他表示,从当前面临的形势看,深化银行改革,提升国内银行可持续盈利能力,最为迫切、最为重要的是要加快推进综合化经营进程。首先,这是适应直接融资发展的迫切要求。企业越来越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将带来金融脱媒和存贷款利差收窄,使国内银行经营面临严峻挑战。其次,这是满足客户“一站式”金融需求的根本举措。社会财富的增加和理财观念的更新,人们更渴望在“金融超市”中获得“一站式”全程金融服务。再次,这是应对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客观要求。

 

  • 上一篇文章: 朱玉辰代表表示:中金所完成股指期货上市准备
  • 下一篇文章: 朱继民:整体上市是首钢目标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
    刘海燕:华夏银行敲定下半年增…
    中金所总经理朱玉辰呼吁:以金…
    左延安代表:汽车认证应革除多…
    朱继民:兼并重组有利于国家钢…
    • 【郑重声明】
    • 免责声明:成功领袖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成功领袖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以上内容仅供网友学 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基本信息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证网
    • 阅读:
    • 时间:2007-3-12

    相关信息
    • 06年度中国银行业界代表,马蔚华引领银行市场化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上市标准都是最低标准
      投资者抢筹招行H股 马蔚华将成最“贵”行长

    点击排行
    • 普通文章 宫少林:招商证券计划明年A股市…
      普通文章 孙宏斌的舞步:进二退一
    评论排行
    • 推荐文章 全球华人富豪500强发布 大陆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 网站大事记 | 留言反馈 | 老网站
    为了使本网站能够得到更好的浏览效果,请您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 (For better browsing effect,Recommend to use IE6.0 or above)
    版权所有 成功领袖网 www.21cbpc.com 最佳分辨率 1024×768 E-mail:21cbpc@gmail.com 灵意设计全程网络策划 备案序号:粤ICP备05135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