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半数女农民工属非正规就业 六成无产假工资
今天全国妇联副主席莫文秀在京发布“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半数女性农民工属于非正规就业。大部分女农民工就业层次和技术含量较低,对体力和年龄的依赖性较大,工作条件差、收入不稳定。
据介绍,目前有12个突出问题影响着我国农村妇女权益,主要包括:村委会选举参选率性别差异明显,农村妇女选举意愿的自主性较弱;女性担任负责人的意愿不强、参政意识相对淡薄,在有机会的情况下,想当村委会干部的农村妇女只有32.9%;没有个人承包地份额的农村妇女中,“结婚后失去”和“离婚后失去”的占29.2%,婚姻状况变化是农村妇女失去土地的主要原因,外嫁女、离婚女土地受侵犯的现象明显。
调查显示,农村妇女的收入较男性偏低,被调查的女性农民工月平均收入859.01元,男性收入为1033.68元,男性收入比女性收入高20%。女性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较差,加班加点、拖欠工资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现象比较普遍。
女性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会保险的比例低,只有40%的女性农民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生育保险的仅占23.8%、19.1%、15.8%、 8.1%、6.7%。大多数女性农民工未能享受产假待遇,64.5%的女性农民工没有任何产假工资,能给予女职工90天以上产假的单位只有36.4%,能报销生育医药费用的单位仅占12.8%。
据悉,全国妇联组织的本次调查范围包括浙江、福建、吉林、湖北、河南、宁夏、陕西和贵州等8个省份的416个村(居委会、社区),以及北京、广州、武汉、成都4个城市的53个农民工主要聚集地,调查对象65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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