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追逐“光环”到驱逐“原罪”
如果企业家能够吸取宗教中与人向善和自我约束的思想,会不会让企业家和企业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出正确的抉择
有人说:“上了富豪榜就等于上了黑名单”。这句话在今年又一次应验了,而且比往年更加厉害,因为这次牵扯到的人物是《福布斯》2006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一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鹏润地产董事长黄光裕。伴随而来的是关于中国企业家原罪问题的再一次被放大,这难道是中国企业家不可摆脱的宿命?
原罪为何总是不断
“原罪”概念出自《圣经》,是说人一出生就有罪。早在几年前,由于一些知名富豪先后受到司法追究,一些专家提出了所谓的民企“原罪”问题。这个假说的基本逻辑是: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中国大多数民企都存在着不合法地利用国家资源快速积累财富的问题。这样的说法在相当的范围内得到了认同,甚至有句话叫 :“在中国办企业,想安全你就不能太干净,想彻底地安全,又不能太不干净。”
关于黄光裕的事情也是其创业期间的问题,初步官方调查结果表明,黄俊钦、黄光裕兄弟早年创业期间向北京中行的违规贷款,和其后以租房形式向北京中行套取的逾亿元租金,以及之后的虚假房贷和车贷,总计达到13亿元。这些贷款在鹏润和新恒基之间密切流动,最终流向境外,形迹可疑。这些资金既构成了上世纪90年代黄俊钦兄弟创业期的“第一桶金”,也在2000年之后继续支撑其扩张。这些贷款也构成了如今北京中行案的核心案由,而资金的最终去向至今尚未调查清楚。
很多的企业家最终在阳光下倒下,基本都是第一桶金的问题。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还是中国这个转型社会的一个特有现象,又是谁制造了民营企业家的“原罪”?
其实把“原罪”这样一个神学用词扣在中国的富豪头上,也许并不恰当。虽然“问题富豪”的确存在,但是其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充斥着众多客观原因。中国转轨时期的财富积累,可以说天生带有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胎记,甚至可以被称之为“中国社会必须付出的历史代价”。对于这一点,谁都无法否认。
博锐26中国的民营企业由于其先天的弱势,对特权具有更加强烈的投靠动机。原因很简单,在一个社会里,当遵纪守法不能取得利益时,人们就会通过破坏规则来牟取潜在的利益,何况在改革的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很多人破坏社会的游戏规则并没有受到惩罚,或者虽受惩罚但得到的收益远远大于违法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人们不犯规都不可能。
好在,新经济下,新一代企业家的出现减少了这种情况,新的财富积累模式和更加透明的制度让这部分人的财富更加光明。比如做软件出身的网易创始人丁磊在中国人眼中几乎没有秘密,搞网络游戏起家的陈天桥。这些伴随着“技术和知识转轨”而一举“发家致富”的富豪,显然会在未来扮演不可忽视的角色。虽然他们的财富中很大一部分是“纯数字意义”上的财富,同时他们的根基还脆弱得很,但是至少他们会是一种新时代民营经济的形象榜样。而他们作为民营经济新的增量,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传统民营经济的“原罪”形象。
给管理披上宗教外衣还是注入新的灵魂如何才能避免企业家走上错误的路线,法规、制度肯定是必须,但是从企业家精神和人性的角度来看,加上一些宗教的理念或许更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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