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Favorite | Sitemap | search
  • 成功栏目导航
  • 成功教育学
  • 成功创业者
  • 成功投资者
  • 成功管理学
  • 成功心理学
  • 领袖栏目导航
  • CEO
  • CFO
  • CIO
  • CTO
  • CKO
  • CHO
  • CMO
  • CNO
  • CQO
  • CBO
  • CCO
  • CVO
  您现在的位置: 成功领袖网 >> 成功管理学 >> 宏观视野 >> 文章正文
国企改制必须跨越三重门
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与此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企业债权债务关系,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与改制企业签订的合同,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如双方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愿意继续履行的,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主体,继续履行合同。如企业改制后因企业性质、生产范围等发生变化,不能履行合同的,应考虑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以公平原则妥善处理。如合同能继续履行,但一方当事人不愿履行,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充分审查合同继续履行的必要性,兼顾该合同对双方产生的作用和对国企改制工作开展的影响,来确定合同是否解除,并给予不主张解除合同方适当补偿。



上一页  [1] [2] [3] 

  • 上一篇文章: 中国企业失败的基因
  • 下一篇文章: 当代管理的危机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
    中层危机面面观
    • 【郑重声明】
    • 免责声明:成功领袖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成功领袖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以上内容仅供网友学 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基本信息
    • 作者:佚名
    • 来源:出处:上海国资
    • 阅读:
    • 时间:2007-5-21

    相关信息
    • 中国企业失败的基因
      中国企业管理的5个现实角度
      中国企业管理“四化”
      中国企业家 从有力的领袖到有效的领袖
      对中国企业领导力特征的思考
      中国企业家为何慈善不起来
      六名国企经理人的压力自述(3)
      六名国企经理人的压力自述(2)
      六名国企经理人的压力自述
      2007中国企业天气预报

    点击排行
    • 普通文章 试论成长型企业的本质和社会效…
      普通文章 和谐企业:是愿景还是现实选择
      普通文章 不过如此的“尖子生”
      普通文章 2006商业情绪
      普通文章 瞧!卒子要过河
      普通文章 企业家原动力
      普通文章 探寻企业家捐赠心理
      普通文章 易宪容:和谐社会的真相
      普通文章 企业诉讼:国贵民轻
      推荐文章 新东方的蝴蝶效应
      普通文章 浙江私营企业家为何独步中国?
      普通文章 健康管理纳入企业管理迫在眉睫
    评论排行
    • 推荐文章 新东方的蝴蝶效应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 网站大事记 | 留言反馈 | 老网站
    为了使本网站能够得到更好的浏览效果,请您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 (For better browsing effect,Recommend to use IE6.0 or above)
    版权所有 成功领袖网 www.21cbpc.com 最佳分辨率 1024×768 E-mail:21cbpc@gmail.com 灵意设计全程网络策划 备案序号:粤ICP备05135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