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传媒关系散论
德胜:在传媒权力的广泛统治下,以往所谓“自主性”、“意志自由”或“创造性生存”等,已经变成一种由大众传媒及其技术能力所主宰的装饰性东西——在传媒制度中,人其实已经丧失了对于周围存在以及人自身的价值敏感和有效判断力,而只能满足于对传媒制度技术优越性的高度信仰,沉迷于对大众传媒所编织的各种存在意义的消费。(14)
王德胜:由于在传媒制度的周密设计中,这种少部分人对社会文化的强力操纵总是在感性层面上维持着特定的审美形式,即以某种直观形象产生出对大众日常意志的“诗意”传达与维护,因而这种权力形式又潜在着特定的美学欺骗性,它既使人们情不自禁地迷恋于传媒煽动性,又使传媒权力达到了近乎神话的地步。(15)
王德胜:今天,我们在承认传媒制度存在的客观性同时,常常要更加警惕一种可能的(实际也正是现在发生的)倾向,即少数人凭借其在社会中的特殊位置,通过传媒制度并假借大众的名义而实现自身对于大众意志的强权主宰。(16)
钱 峰: 政治对大众传媒的影响是决定性、占主导地位的;大众传媒对政治则具有能动性和影响力,而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大众传媒与政治平衡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17)
马尔库塞:“人们真的能将作为信息和娱乐工具的大众媒介同作为操纵和灌输力量的大众媒介区别开来吗?必须记住,大众媒介乍看是一种传播信息和提供娱乐的工具,但实质上不发挥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功能的大众媒介在现代社会是不存在的。”(18)
孟繁华:传媒被称为一种新型的权力。这个权力不止是话语权力,在其传播的过程中如果为民间社会所认同,它也就获得了文化领导权。(19)
BBC负责人:“美国的新闻网都被美国国旗包住了,而且中立的报道都被爱国主义取代了。”20
“公共关系之父”贝奈斯:“公共关系专家不仅知道新闻的价值是什么,而且还知道,他可以让新闻发生。他是事件的创造者。”21
张巨岩:在这场(北约与南联盟的)媒体战中,敌人(南联盟)的宣传机构被直接以武力摧毁。22
英国学者科纳:大众传播“是通过大型组织的工业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这种生产组织的政策和职业规范存在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的结构之中。”23
澳大利亚学者苏利文:大众传播是在“国家调控的范围内”进行的。24
注释
①“不向权力中心跳‘忠字舞’的BBC”,[香港]《传媒透视》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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