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与欧盟ROHS指令的异同
不同之处
中国《管理办法》 欧盟ROHS指令法律效力不同
无须转换低一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 《指令》无直接约束力,需要转换成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才可以实施调整对象不同
调整对象为子电信息产品 调整对象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器设备推进方式不同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目录以“穷举法”方式形成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在技术尚不够成熟、经济上不可行时采用“排除法”予以“豁免”颁布和实施时间不同
贯彻、实施的条件不同
贯彻实施需要制定“标准”和“目录”,制定“目录”需要“标准”支撑 《指令》的贯彻只需要标准的支撑限制与禁止方式不同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限制与禁止合格性评定采取【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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