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税收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为开展税收分析工作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的税收分析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思想观念、分析机制、分析方法和手段、分析内容、分析基础资料和分析队伍建设等方面受传统意义上的税收分析工作束缚,没有跳出“就数字论数字、就分析开展分析”的僵化模式,主要表现在:
(一)对税收分析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加强税收分析工作已列入总局、省局议事日程,越来越为各级领导所重视。但是在地市和县局,特别是不少基层单位,部分税务干部认识不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比如,个别基层领导认为县(区)地域有限,经济规模和总量较小,开展宏观税负分析有“纸上谈兵”之嫌,税收宏观分析可有可无,无关紧要;有的部门领导对开展宏观分析存在畏难情绪,担心如果“揭露”了地方统计、发改委等部门存在的“水分”数据,会影响部门协调和地方领导的行政干预;不少基层单位的计统干部仍然习惯于过去简单的数据对比分析,对影响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经济、政策及征管因素揭示不深、不透,有的甚至根本不愿触及,不愿意从深层次上找原因,工作主动性不够。
(二)完整、规范、科学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以及综合征管软件在全省范围内的应用,必然引起税务机关内部征管业务流程和部门岗位职责的重组与变化,也给税收分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传统意义上的税收收入分析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税收分析也不单是计统部门一家的职责,客观上要求建立一套与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综合征管软件相适应的税收分析工作新规范。当前,一方面省、市、县、分局(所)四级税务机关税收分析职责定位不准确,分析内容和重点不明确,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分析互动机制没有建立,数据重复分析和漏项分析问题较严重,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影响了税收分析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各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如计统、征管、税政、稽查、信息中心各部门税收分析职责不明确,特别是税源调查和监控过程没有一套规范有效的数据整理、传递和责任追究制度,税收分析资料交换渠道不畅通,造成不少基础资料损失、缺失严重,税收分析作用远未发挥。另外,税务部门与当地统计、发改委、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没有建立比较完整、规范、成熟的信息交换制度,造成一些十分重要的分析基础资料缺乏,分析效果大打折扣。
(三)税收分析内容单一,分析方法简单。现代意义上的税收分析与传统意义上的税收分析不同,从分析内容上看,它是全方位和多角度的分析,包括税收收入增减变化分析、税源结构变动情况分析、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各项基础数据分析等,涉及到各级税务机关各个业务部门;从分析方法上看,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数据对比,而是运用统计学和高等数学原理,借助计算机技术和税收分析应用软件,在对大量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加工、提炼的基础上的科学、综合的对比分析。当前,不少税务机关开展的税收分析仍然停留在过去传统意义上的收入分析层面,分析面较窄,分析内容不全,分析手段落后,分析方法简单,税收分析往往是就税收分析税收,就数字分析数字。特别是综合征管软件对税收分析的支持很薄弱,没有建立功能较全的税收分析应用平台,表现为查询方式单一,分析指标不完善,缺乏筛选比对功能。采集统计、经贸委、工商等部门的涉税信息仍需通过人工操作来完成,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四)对税收分析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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