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股票转让暂不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上海证券报
自行申报和是否征税是两回事
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下发了文件,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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