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Favorite | Sitemap | search
  • 成功栏目导航
  • 成功教育学
  • 成功创业者
  • 成功投资者
  • 成功管理学
  • 成功心理学
  • 领袖栏目导航
  • CEO
  • CFO
  • CIO
  • CTO
  • CKO
  • CHO
  • CMO
  • CNO
  • CQO
  • CBO
  • CCO
  • CVO
  您现在的位置: 成功领袖网 >> 评估总监CVO >> 评估准则 >> 文章正文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定
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的,该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通知单;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另行委托拆迁评估机构评估的,受托评估机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复核评估结果改变的,或另行委托评估的,评估机构应按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要求向协会秘书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评估的结果与原评估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协会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未经鉴定的评估报告,搬迁期限到期后,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行政裁决的,应由拆迁人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鉴定,裁决机关以鉴定后的评估结果作为裁决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鉴定的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拆迁评估技术鉴定的办法、程序等由协会另行制定。
  第五章 评估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 拆迁评估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二十六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依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或记入其信用档案。
  (一)出具不实评估报告的;
  (二)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三)在竞选中以回扣、承诺价格、请吃请喝、送礼品现金、诋毁他人抬高自己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拆迁评估业务的;
  (四)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评估活动或者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拆迁评估业务的;
  (五)多次被申请鉴定,经评估专家委员会认定,确实存在严重技术问题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将下列资料整理归档,并保留十五年。
  1、评估委托书;
  2、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
  3、评估对象的产权资料复印件;
  4、评估对象的实地查勘记录;
  5、评估对象的影像资料;
  6、房屋拆迁评估结果报告;
  7、其它需要保存的资料。
  第二十八条 以产权调换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拆迁当事人对所调换房屋价格达成一致的,按协议执行;达不成一致的,由同一拆迁评估机构对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产权调换房屋价格评估及争议解决办法参照被拆迁房屋价格评估及争议解决办法实施。
  第二十九条 委托拆迁评估的,拟定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结构)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应以房地产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
  相关当事人对被拆迁房地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性质或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更正,登记机关应按照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的有关规定会同规划、国土部门确认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面积,按确认的性质或面积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7年1月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权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 关于做好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信息网络管理平台试运行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报…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森林资源资产…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
    • 【郑重声明】
    • 免责声明:成功领袖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成功领袖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以上内容仅供网友学 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基本信息
    • 作者:佚名
    • 来源:不详
    • 阅读:
    • 时间:2007-9-22

    相关信息
    •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重庆市六局委关于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监管严禁国有产权在场外转让交…
      重庆拆迁评估将由拆迁户投票定
      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资…
      淄博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本溪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南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点击排行
    • 普通文章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普通文章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普通文章 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
      普通文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第…
      普通文章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
      普通文章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征…
      普通文章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普通文章 关于发放使用注册资产评估师继…
      普通文章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普通文章 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
      普通文章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
      普通文章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规范岗前…
    评论排行
    • 推荐文章 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继续…
      推荐文章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
      推荐文章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
      推荐文章 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推荐文章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推荐文章 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 网站大事记 | 老网站
    为了使本网站能够得到更好的浏览效果,请您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 (For better browsing effect,Recommend to use IE6.0 or above)
    版权所有 成功领袖网 www.21cbpc.com 最佳分辨率 1024×768 E-mail:21cbpc@gmail.com 灵意设计全程网络策划 备案序号:粤ICP备05135149号